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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有很多人因為金錢上的問題很困擾

往往呢有些人向高利貸地下錢莊借錢害了不少人..

因此我分享了一些合法的借錢管道

http://goo.gl/URy8ZL

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12/172.公司名稱:龍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之子公司原中文名稱「維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業於民國104年11月13日 經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停止股票公開發行及變更公司名稱為「龍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並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4年11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49024號 函核准停止股票公開發行及台北市政府民國104年12月16日府產業商字第 104907046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依法辦理股票全面換發作業。 二、本次應換發普通股股票為45,6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合計新台幣 456,500,000元整。 三、本次換股比率及權利義務:舊股票壹股換發新股票壹股,更名換發之新股票權利義 務與舊股票相同。 四、本次換發股票作業日程: (1)股票最後過戶日:104年12月30日 (2)停止過戶期間:104年12月31日起至105年1月4日止。 (3)全面換票基準日:105年1月4日。 (4)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自民國105年1月30日起受理。 五、換發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1)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一律採用實體發行。 (2)全面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3)股票簽證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信託部。 (4)股票過戶機構:凱基證券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 電話:02-23892999)。 (5)本次全面換發新股訂於105年1月30日(星期六)開始發放,茲將領取方式說明如 下: A、股票已送存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之股東,請攜帶集保存摺、原留印 鑑至往來證券商辦理股票換發領取。 B、股票未送存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之股東,請憑寄發之「全面換發無 實體股票申請書」及「換發有價證券通知函」,蓋妥原留印鑑,駕臨或郵寄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電話02-23892999)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 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辦理時間:週一至週五9:00至 17:00)。 六、除發函予股東外,特此公告。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股票換發作業日程如因實際作業需要而需變動或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授權董事 長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龍翰科技於104年12月17日收到台北市政府核准變更登記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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